項目物業管理人員崗位職責篇
一、總部管理員
物業公司的總部管理員是管理總部職能部門的核心,主要職責如下:
1. 負責公司的行政管理和人力資源管理。
2. 組織和領導總部各職能部門的工作,并對各部門的工作進行協調和監督。
3. 安排和協調物業公司各分支機構的人員和物資調配。
4. 負責公司的財務管理和資金管理。
5. 落實公司決策,審批管理和預算管理。
二、接待員
1. 負責物業公司前臺接待工作,及時回答業主咨詢和查詢,提供相關咨詢服務。
2. 妥善處理接到的來電和來訪客戶的問題,并及時轉交相關部門處理。
3. 做好來訪客戶的登記和接待工作,協助物業管理部門開展工作。
4. 協助管理部門開展各項工作,并保障物業管理部門的工作正常開展。
三、保安崗位
1. 安全管控
負責物業公司所管理物業的安全管控工作,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應急預案,保障業主和客戶的人身財產安全。
2. 巡邏巡檢
定期巡邏巡檢所負責區域各個位置,及時發現和排除隱患。
3. 出入口管理
負責對小區內出入口進行管理,嚴密查驗車輛和人員的身份證明,保障物業區域的安全。
4. 突發事件處理
在突發事件發生時,保安人員要迅速做出應急反應,并協助并配合相關部門做好處理工作。
5. 監控維護
負責小區內的監控設備的安裝和維護,確保監控系統的正常運行。
6. 環境衛生
維護小區內的環境衛生,保持小區外觀整潔和衛生。
四、物業管理崗位
1. 看房咨詢
負責針對業主和客戶的不同需求,介紹各種業務、管理政策和服務措施。
2. 物業管理
負責社區內的物業管理工作,包括設備、供水供電、供暖、排水、維護維修等,保障社區居民正常生活所需。
3. 安全管理
組織開展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標準、開展安全培訓、完善安全管理機制、加強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等。
4. 環境衛生
協調各社區居民,保障社區的環境衛生、綠化和美化的工作。
5. 收款管理
詳細收支賬目管理,保障物業公司資金收支安全穩定。
6. 聯絡協調
負責社區內各類社會團體和社區居民之間的聯系和協調工作,并統計和匯總各類信息資料。
7. 值班管理
安排物業管理人員值班,保障社區24小時值班值守工作的正常開展。
8. 服務管理
建立服務管理制度、開展業主服務和意見反饋,并及時跟進業主的建議和要求。
五、清潔工
1. 屋面清洗
清理小區內所有屋面的積塵和污垢,保持小區外貌整潔和衛生。
2. 庭院清潔
打掃和清理小區內的公共綠化帶、花壇、草坪和公共設施,保持小區綠化良好,讓居住環境更加美好。
3. 垃圾清運
每天按時按點定點清運小區內的垃圾,保持小區的垃圾清潔和衛生環境。
4. 地面清洗
清潔小區內的地面,包括道路、小區門口、過渡區等公共場所。
5. 物資管理
協助管理部門,處理和維護好物資設備,保持設備的正常運行。
6. 物業服務
提供優質的物業服務,以及滿足業主和住戶的服務需求。
六、維修工
1. 設備維修
協助管理部門,處理小區內的設備維修工作,并保障設備的正常運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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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門窗維護
定期檢查和維護小區內的門窗,保障門窗的正常開啟和關閉,以及表面的整潔和衛生。
3. 排水系統維修
處理小區排水系統的維修和疏通工作,保障小區排水系統的正常運轉。
4. 通風系統維修
協助管理部門,處理小區內通風系統的維修工作,保障通風系統的正常運轉。
5. 維修保養
負責小區內公共設施和設備的保養和維修工作,維持設備的正常運行。
七、綠化工
1. 綠化養護
負責小區內的綠化養護工作,包括花木的修剪、澆灌、施肥等。
2. 環境維護
負責小區內的環境維護及美化,包括小區的清潔衛生、庭院的維護和美化,保障小區環境的整潔美觀。
3. 植被保護
保護小區內的植被,及時處理植被病蟲害的問題,保障小區植被健康和長壽。
4. 綠色環保
提倡環保,推行綠色環保理念,協助物業管理部門制定并實施綠色環保方案,創建健康、綠色、環保的小區居住環境。
八、信息管理崗位
1. 信息采集
采集和收集物業公司內相關信息,包括收集和整理市場情況、收集業主和住戶的反饋意見等。
2. 檔案管理
負責物業公司的檔案管理,保障物業公司內的文件和資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3. 信息發布
負責信息發布,包括在小區內發布公告、通告、公告牌等。
4. 信息傳遞
負責通過各種方式傳遞信息,包括郵件、短信、電話等方式,及時向業主和住戶傳遞相關信息。
5. 社工服務
負責社區居民的服務工作,包括整合社區資源、為業主和住戶提供社工服務等。
以上是物業服務人員的崗位職責,每個崗位都非常重要,只有每個崗位職責都真正落實,才能夠保物業項目的正常運行。
篇2:民法典之社區物業管理服務職責
民法典之社區物業管理服務職責
在日常生活中,家里燈泡壞了,找物業;停水停電了,找物業;房屋出現質量問題,還找物業……
在一些居民眼中,只要是出現問題就要求物業來解決,物業就是萬能的!
那么,我們來看看從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的《民法典》的規定,物業管理的職責邊界在哪里?出現問題業主究竟該找哪些部門?
● 01 綠地被侵占物業該不該管?●
問題:“我們小區才交房沒幾年,就已出現個別業主毀壞公共綠地的現象,物業也是不管不問。物業到底有沒有管理義務?”
解讀:《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條規定:“建筑區劃內的綠地,屬于業主共有”;同時,《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條規定:“物業服務人應當按照約定和物業的使用性質,妥善維修、養護、清潔、綠化和經營管理物業服務區域內的業主共有部分,維護物業服務區域內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護業主的人身、財產安全”。
因此,物業負有對小區公共綠地的管理義務。如果小區的綠地被侵占,物業應該要求破壞者整改并恢復原樣。對于不予恢復的,物業服務企業可以報請有關執法部門介入解決。
● 02 私搭亂建該誰管? ●
問題:除了毀壞綠地,據很多業主反映,部分業主存在私搭亂建的現象,到底該歸誰管?
解讀:上述《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條規定了物業有維護業主共有部分秩序的義務。因此,小區內如果出現了私搭亂建,首先可以通過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進行維權;如果在業主共有部分進行私搭亂建,同樣可以請求物業進行管理;如果私搭亂建者拒不履行相關義務,還可以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或報告,請求有關部門介入處理。
● 03 消防出問題該誰管? ●
問題:“我們小區地下車庫消防通道被人侵占改裝成儲藏間,極大增加消防隱患,業主多次反映沒人管。作為日常管理方,消防通道被占,到底該歸誰管?”
解讀:《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條規定:“對物業服務區域內違反有關治安、環保、消防等法律法規的行為,物業服務人應當及時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并協助處理。”
因此,物業有義務防止其服務區域內出現違反消防法律法規的行為。這要求物業一方面應及時采取合理措施制止違反消防法的行為,另一方面有向消防救援機構報告并協助處理違法行為的義務。
● 04 噪聲污染歸誰管? ●
問題:鄰居裝修、跳廣場舞、家里K歌……這些噪聲污染經常影響我們的生活,物業該不該管?
解讀:《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六條規定,業主應當遵守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相關行為應當符合節約資源、保護生態環境的要求。對于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執行政府依法實施的應急處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業主應當依法予以配合。
業主大會或業主委員會,對任意棄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噪聲等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有權依照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請求行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恢復原狀、賠償損失。
業主或其他行為人拒不履行相關義務的,有關當事人可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或者投訴,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依法處理。
因此,物業同樣具有維護小區秩序的義務。按照《民法典》的規定,小區中出現聲、光污染,權益被損害者可以請求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進行管制,也可以請求小區物業進行管制,如果侵害者拒不停止其侵害,權益被損害者同樣可以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或者投訴,由有關行政主管部門介入進行管制。
● 05 物業換開關、水龍頭該不該收費? ●
問題:“插座更換10元/個、馬桶疏通50元……”物業提供的這些服務該不該收費?
解讀:《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條規定:“物業服務人應當按照約定和物業的使用性質,妥善維修、養護、清潔、綠化和經營管理物業服務區域內的業主共有部分,維護物業服務區域內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護業主的人身、財產安全。”
而開關、水龍頭并不屬于業主的共有部分,物業并沒有無償為業主進行維修的義務,因此,不能要求物業無償提供服務,物業給業主換開關、水龍頭,屬于增值服務,可以適當收費。
● 06 停水、停電該找誰? ●
問題:有時會遇到停水、停電問題,有的是供水、供電單位統一對某個區域進行停水、停電,有的是小區里的轉供水、電設施出現了問題,而有的則是物業故意給某個業主家停水、停電。
解讀:《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一條規定:“供電人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供電質量標準和約定安全供電。供電人未按照國家規定的供電質量標準和約定安全供電,造成用電人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供水、供電等專業經營單位應當按照最終用戶使用的計量器具顯示的量值向用戶收取費用。遇到停水、停電等問題,應要求供水、供電等單位解決問題。
如涉及物業服務企業轉供水、電的,應區分屬于源頭問題還是轉供水、電中的設備因素,如果是轉供水、電中的設備出現問題,應由物業組織自行維修或申請使用維修資金維修。
同時,《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條規定,業主違反約定逾期不支付物業費的,物業服務人可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內支付;合理期限屆滿仍不支付的,物業服務人可提起訴訟或申請仲裁。物業服務人不得采取停止供電、供水、供熱、供燃氣等方式催交物業費。
● 07 房子漏水歸誰管? ●
問題:廚房、衛生間、陽臺、樓頂……上述地方漏水是生活中最為常見的,那么是不是該由物業出錢進行維修呢?
解讀:不管哪種類型,多不是由物業企業出錢來進行維修的。
其中要分4類情況處理:
(1)新建商品房處于質保期內的,一般由建設單位(即開發商)來負責維修;
(2)屬于自用部位或人為破壞、使用不當等原因造成的,一般由使用人(一般指業主)自行組織維修;
(3)超出質保期、因使用年限較長等自然原因出現的屋面、墻面滲水、漏水等問題,應依法申請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資金進行維修;
(4)如果沒有籌集專項維修資金的,可由相關業主分攤費用來負責維修。
● 08 房屋出現質量問題歸誰管? ●
問題:買的房子出現裂縫、墻面掉沙、門窗破損等問題,究竟該找誰?
解讀:應分情況討論:
(1)向開發商購買房屋,居住后發現質量問題:《最高院商品房買賣合同司法解釋》第十二條規定:“因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體結構質量經核驗確屬不合格,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第十三條規定:“因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因此,如果購買房屋并居住后發現房屋存在影響居住的質量問題后,業主可以向開發商請求賠償。
(2)購買二手房后發現存在質量問題:《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七條規定:“出賣人交付的標的物不符合質量要求的,買受人可依據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條至第五百八十四條的規定請求承擔違約責任”,因此,如果在購買二手房并居住后發現存在質量問題,現業主應向原業主請求賠償;原業主如能證明房屋質量問題為開發商所致而并非由其所致,則可按上文規定向開發商請求賠償。
● 09 公共部位、設施出問題誰負責? ●
問題:“我們小區個別外墻脫落較厲害。”外墻脫落、電梯出現問題,到底該歸誰管?
解讀:電梯等共有設施設備出問題應區分看待,日常保養的工作,屬于日常物業管理的范疇;如屬于維修、更新、改造,符合維修資金使用范疇的,應通過申請使用維修資金解決。外墻脫落等公共部位出現問題,保修期內可向物業服務企業或業委會進行反映,由其協調建設單位進行維修;保修期外的,可由物業服務企業或業委會申請使用維修資金解決。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一條規定:“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資金,屬于業主共有。經業主共同決定,可以用于電梯、屋頂、外墻、無障礙設施等共有部分的維修、更新和改造。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資金的籌集、使用情況應當定期公布。
篇3:物業管理處經理職責及執行標準
管理處是公司的派出機構,根據物業管理委托合同約定的內容,負責管轄區域內物業管理服務工作。管理處經理接受公司的委托,代表公司全面負責本管理區域的日常運作,其工作職責:
1、執行總經理室下達的經營管理指標,在公司職能部門的指導下,制定管理處各項工作計劃,并組織各部門(組)準確實施,完成公司下達的責任目標。
2、認真貫徹關于物業管理的各項政策法規,根據實際狀況,提出修訂、補充管理處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的意見。
3、負責ISO9001質量體系在本管理處物業管理服務工作中具體貫徹實施。做好日常監督檢查工作,對不合格服務項目隨時進行糾正和整改,并在服務過程和整改過程做好詳細記錄和跟蹤驗證。
4、做好管理處主管以下管理人員和普通員工的聘用和崗位培訓工作。
5、負責建立對外公共關系,與所在地政府職能部門、物業管理主管部門、業委會及業戶保持溝通和聯系。
6、在公司職能部門指導下,負責落實管理處局部區域的更新改造,負責物料使用和經費開支的審核,控制管理成本。
7、負責管理處的精神文明建設,關心員工生活,做好政治思想工作,增強管理處的凝聚力。
第二節細化標準
1、應在上任一個月內掌握《物業管理委托服務合同》、《管理處經理操作手冊》、《目標責任書》、本管理處的各類收費標準、年度財務測算、各崗位設置與要求等基本內容,根據上述內容制定工作計劃,并負責有效組織實施。
2、應在上任一個月內熟悉管理區域內的建筑面積、占地面積、綠化率、戶數、棟數、主要設備設施、建設改造等基本情況;了解公司的ISO質量體系、公司日常運作流程、職能部門主要職責、公司目前管理的項目等內容。
3、每周組織召開一次管理處工作例會,聽取工作匯報,解決實際問題,傳達公司精神,布置工作任務,做好會議記錄。
4、每周對管理區域的電梯、水泵、高低壓配電房、污水泵房、監控室、機動車庫等主要設施設備巡檢一次,做好現場點檢和工作檢查記錄。
5、每周至少對各部門(班組)實施一次常規工作檢查。檢查在崗員工的崗位規范及各項記錄情況;督促管理人員的日常工作;檢查各項工作的落實情況,及時發現并解決問題。在受檢崗位的記錄表上簽字并詳細做好檢查記錄。
6、制定管理處月度工作計劃,每月準時出席公司辦公會議。
7、每月至少參加一次管理處各部門(班組)會議。
8、實施一次月度夜查,了解員工在無主要管理人員時的工作狀況,做好檢查記錄。
9、每月一次對領班以上管理人員進行績效考評工作,做好考評記錄。
10、每月應與內部員工進行溝通,了解員工對管理處工作的建議。
11、審核管理處當月費用收支及下月物資申購情況,對管理費、能源費等費用出現收支異常,應召集相關人員進行分析,并采取改進措施。
12、每月至少組織一次員工主題培訓,主講人應有書面講稿。
13、每季組織管理人員對區域內主要管理環節進行一次檢查,與合作供方進行一次溝通。節前(勞動節、國慶節、春節等)組織一次安全檢查;落實防臺、防汛、防火、防盜、防意外傷害等各項安全措施。
14、每季對目標責任制中的各項要求逐一核對自檢,每年年終對目標責任制完成情況進行總結,適時調整下階段工作重點,并落實具體改進措施。
15、每年年底做好個人及管理處的年度工作總結,按公司要求做好管理處下年度的工作計劃。
16、每年年底做好領班以上員工的年終考核工作,并提出是否續聘的書面意見。
篇4:物業管理處經理職責及執行標準
管理處是公司的派出機構,根據物業管理委托合同約定的內容,負責管轄區域內物業管理服務工作。管理處經理接受公司的委托,代表公司全面負責本管理區域的日常運作,其工作職責:
1、執行總經理室下達的經營管理指標,在公司職能部門的指導下,制定管理處各項工作計劃,并組織各部門(組)準確實施,完成公司下達的責任目標。
2、認真貫徹關于物業管理的各項政策法規,根據實際狀況,提出修訂、補充管理處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的意見。
3、負責ISO9001質量體系在本管理處物業管理服務工作中具體貫徹實施。做好日常監督檢查工作,對不合格服務項目隨時進行糾正和整改,并在服務過程和整改過程做好詳細記錄和跟蹤驗證。
4、做好管理處主管以下管理人員和普通員工的聘用和崗位培訓工作。
5、負責建立對外公共關系,與所在地政府職能部門、物業管理主管部門、業委會及業戶保持溝通和聯系。
6、在公司職能部門指導下,負責落實管理處局部區域的更新改造,負責物料使用和經費開支的審核,控制管理成本。
7、負責管理處的精神文明建設,關心員工生活,做好政治思想工作,增強管理處的凝聚力。
第二節細化標準
1、應在上任一個月內掌握《物業管理委托服務合同》、《管理處經理操作手冊》、《目標責任書》、本管理處的各類收費標準、年度財務測算、各崗位設置與要求等基本內容,根據上述內容制定工作計劃,并負責有效組織實施。
2、應在上任一個月內熟悉管理區域內的建筑面積、占地面積、綠化率、戶數、棟數、主要設備設施、建設改造等基本情況;了解公司的ISO質量體系、公司日常運作流程、職能部門主要職責、公司目前管理的項目等內容。
3、每周組織召開一次管理處工作例會,聽取工作匯報,解決實際問題,傳達公司精神,布置工作任務,做好會議記錄。
4、每周對管理區域的電梯、水泵、高低壓配電房、污水泵房、監控室、機動車庫等主要設施設備巡檢一次,做好現場點檢和工作檢查記錄。
5、每周至少對各部門(班組)實施一次常規工作檢查。檢查在崗員工的崗位規范及各項記錄情況;督促管理人員的日常工作;檢查各項工作的落實情況,及時發現并解決問題。在受檢崗位的記錄表上簽字并詳細做好檢查記錄。
6、制定管理處月度工作計劃,每月準時出席公司辦公會議。
7、每月至少參加一次管理處各部門(班組)會議。
8、實施一次月度夜查,了解員工在無主要管理人員時的工作狀況,做好檢查記錄。
9、每月一次對領班以上管理人員進行績效考評工作,做好考評記錄。
10、每月應與內部員工進行溝通,了解員工對管理處工作的建議。
11、審核管理處當月費用收支及下月物資申購情況,對管理費、能源費等費用出現收支異常,應召集相關人員進行分析,并采取改進措施。
12、每月至少組織一次員工主題培訓,主講人應有書面講稿。
13、每季組織管理人員對區域內主要管理環節進行一次檢查,與合作供方進行一次溝通。節前(勞動節、國慶節、春節等)組織一次安全檢查;落實防臺、防汛、防火、防盜、防意外傷害等各項安全措施。
14、每季對目標責任制中的各項要求逐一核對自檢,每年年終對目標責任制完成情況進行總結,適時調整下階段工作重點,并落實具體改進措施。
15、每年年底做好個人及管理處的年度工作總結,按公司要求做好管理處下年度的工作計劃。
16、每年年底做好領班以上員工的年終考核工作,并提出是否續聘的書面意見。
篇5:物業管理部經理的崗位職責
物業管理部經理的崗位職責
1)貫徹執行總經理下達的質量管理指令,完成質量檢查監督任務,并及時上報。
2)負責制訂公司年度質量管理計劃,并組織協調、控制質量管理計劃的實施。
3)依據質量保證體系的規范,組織部門主管對各管理處服務管理質量進行檢查和督導,幫助各崗位人員提高業務技能。
4)進行治安、消防等安全大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指出,及時處理。
5)加強部門建設,領導和監督部門人員學習有關的政策、法規,加強業務知識的學習,加強與政府職能部門的聯系和協調。
6)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